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电(记者 赵建华)从八月三十一日到九月五日,中国财政部决定发行二00六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总金额为三百三十一点一亿元人民币。其中,计划发行三百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三十一点一亿元。
本期国债期限七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百分之二点八九。九月十一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八月三十一日,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
发行期内,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的分销价格区间为每百元面值九十九点八到一百点二元。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