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魏晞)国家外汇管理局二十一日表示,已核定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亚银行境内分行共计四十八亿美元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允许上述三家银行在核定的额度内募集境内个人和机构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后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其中,中国银行为二十五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为二十亿美元,东亚银行为三亿美元。
这是自中国央行发布二00六年第五号公告以来,首批商业银行获得代课境外理财购汇额度。今年四月十三日,央行发布第五号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国家外汇管理局透露,除上述三家银行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的相关购汇额度申请。在已办理和受理的银行申请中,各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购汇规模均提出了较大需求,亦表明此项业务在国内颇具市场前景。
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商业银行在代客境外理财过程中,应积极防范投资风险,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理财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严格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同时要求托管银行认真履行有关的保管、服务和监督职责,并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有关报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