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从2006年8月7日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遴选矿业权评估机构。据初步统计,目前有13个省(区、市)不同程度采用了这种做法,力争明年在全国推广。
2006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决定,凡2006年8月7日以后由部批准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其矿业权评估由部公开选择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部承担。
一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其中:政府出让的采矿权评估,河北、吉林、江西、湖南、重庆、陕西、新疆等7省(区、市)以摇号、抓阄等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内蒙古、安徽、湖北、贵州、云南、甘肃等6省(区)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和出让机关指定评估机构两种方式并存;政府出让的探矿权评估,山西、吉林、安徽、湖北、湖南、新疆等6省(区、市))以摇号、抓阄、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内蒙古部分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评估机构。
国土资源部部储量司负责人称,矿业权评估管理是储量管理工作的难点,公开遴选矿业权评估机构,有利于维护矿业权评估市场的公平公正,明年要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矿业权评估机构78个,2006年全行业收入1.65亿元。(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