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日前,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高级统计师魏贵祥表示,商品房价格不纳入物价指数是国际惯例。
魏贵祥说,目前中国的物价指数基本上体现了居住类价格变动。在物价指数的调查项目中,居住类价格变动包括了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
对租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实际租金来体现的。对拥有自己住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其拥有住房的潜在租金(统计上叫虚拟租金)来体现的。
他表示,商品房价格不纳入物价指数是国际惯例。不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物价指数,一是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物价指数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
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换句话说,商品房是经过长期使用而消费的,当期的实际消费对应的只是整个住房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住房的价格。因此,将商品房价格纳入物价指数统计中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