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八月九日电(记者 田齐) 天津市政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日前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进一步明确天津城市性质、定位与发展重点,并对天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批复》中称,天津市是中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批复》同意《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将天津市全部行政区域作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加强统一规划管理。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形成“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批复》指出,要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2020年,天津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控制在630万人左右。2020年,天津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天津市资源、环境的制约因素,必须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
《批复》强调,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要求,切实做好滨海新区的规划工作,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要按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加强对包括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塘沽、汉沽、大港在内的现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天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峻屹说,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城市总体规划,既是天津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天津发展的历史机遇。我们相信,《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天津的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天津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