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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

2006年08月09日 19:03

  中新社杭州八月九日电(黄莹)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获知,为贯彻国家商务部出台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浙江省近日在全国率先制订了“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帮助企业轻松应对反倾销诉讼。

  该《办法》指出,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出口金额超过五百万美元的大案、要案的应诉,应诉企业在聘请律师、制订应诉方案、采取重大应诉行动时,应事先征求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接受指导,在案件结束后及时向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办法》同时指出,涉案金额在全国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金额超过一百万美元的企业不参加应诉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

  浙江省作为对外贸易大省,反倾销任务繁重。据悉,近年来,该省外经贸对培训等基础工作十分重视。今年,该省政府出资七百万元人民币进行反倾销法律人才的培训、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反倾销补贴培训等等。

  从二00三年温州打火机行业成功赢得欧盟反倾销诉讼中不难看出,商会组织的作用明显。《办法》明确了商会组织在反倾销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指出各进出口商会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助组织企业进行诉讼,向政府部门提出交涉请求积极推动本行业组织与国外有关组织、机构或企业加强沟通与交流,并组织企业开展磋商、谈判和游说等工作。

  对于这一举措,商会人士纷纷表示欢迎。温州一商会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将积极履行职责,配合政府,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对记者说,贸易摩擦是一个常态,它将长期存在,应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并不可怕,在加大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外贸企业应该绷紧这根弦,将贸易摩擦损失预算在企业生产成本中。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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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公布《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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