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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晓军:中国计划出台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2006年07月26日 17:34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26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透露,“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廖晓军说,节能工作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在节能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将企业的节能工作置于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和有效监管之下。

  廖晓军表示,“长期以来,中国能源产品价格一直偏低,无法反映其稀缺程度。不仅难以抑制能源的不合理消费,甚至有鼓励低成本使用的倾向。因此,推进节能首先要理顺能源类产品价格,将低成本使用的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廖晓军透露了“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的具体措施:

  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要强制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还原安全成本;

  要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生态补偿,还原环境成本;

  要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所有能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基本福利等权益,还原人工成本。

  廖晓军指出,“在上述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理顺包括煤电、原油与成品油等在内的各类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使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企业从中受益并快速发展。” (齐中熙 刘铮)


 
编辑:吕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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