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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学者告作家告媒体 余秋雨踏上“法律苦旅”

2002年08月01日 15:41

  中新网成都8月1日消息:据成都商报报道,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古远清教授突然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具状人是他在学术上已研究14年之久的对象——正在央视青年歌手大赛中担任评委的著名学者余秋雨。8月27日,被法院列为名誉权纠纷的此案将在沪开庭。

  据透露,这场官司是余秋雨继“文化苦旅”后正式走进“法律苦旅”的标志——因为这之后余秋雨还将面临一连串官司。

  一谈起即将走进的“法律苦旅”,余秋雨就称这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正如他上次到乐山签名售书时所说:“一走进法律苦旅就不会轻松,因为它不是一两个官司而已,而是一连串官司。被告也不单一,包括学者、作家和媒体人士等都会进入我的法律苦旅。因此我把即将经历的这一连串官司,叫作法律苦旅。”

  对于自己“法律苦旅”中的第一个官司,余秋雨准备了很久,他在诉讼中要求古远清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公众媒体刊登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及经济损失。余秋雨称,在近两年来,被告一再捏造事实,多次公开发表文章恶意中伤、侮辱和诽谤他。

  而被告古远清辩称,他从1988年开始从学术上接触余秋雨,尤其关注他在上世纪60年代后期有无参与“上海写作组”或参加后写过哪些为“四人帮”制造舆论的文章。古远清认为,他与余秋雨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和利害关系,所有关于余秋雨的研究材料均有据可查,绝属学术探讨,并无捏造之事。(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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