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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人才中介机构获准进入北京人才市场 2002年07月21日 10:05 中新网北京7月21日消息:《北京市鼓励设立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昨天正式开始实施。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人事局局长辛铁木梁表示,此举意味着国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有条件地进入北京人才市场。 根据《暂行办法》,凡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设立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相关业务的,可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暂不设立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京也适用此办法。 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扬永和介绍,已经有多家国际上知名的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向主管部门表示了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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