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中国发布第三道禁令 防止疯牛病通过用药传播 2002年07月15日 20:13 中新网北京7月15日消息:中国国家药监局今天针对“疯牛病”发出第三道禁令,以加强牛源性及其相关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新华网援引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说,自即日起,中国将禁用进口牛源性材料制备中成药,如天然牛黄、牛胆膏、牛骨粉等;禁止将已发生疯牛病疫情国家的牛骨为原料制备的明胶用于药品生产用原料、辅料、赋型剂及空心胶囊。 这位人士说,自即日起,国家药监局暂停受理新的牛源性药品,暂停受理已发生疯牛病疫情国家的人血浆为原料制备的血液制品申报《进口药品注册证》。国外生产的血液制品、使用人血白蛋白作稳定剂和保护剂的其它生物制品品种申报《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已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血液制品品种进口时,必须提供血液制品制备原料血浆来源于没有发生疯牛病疫情国家的官方证明文件。 对于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生物提取类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等品种的生产厂家,国家药监局要求其必须在今年10月1日前,将没有使用牛源性材料用于药品的原料、辅料、赋剂型,或者使用的牛源性材料、人血浆来自于未发生疯牛病疫情国家的官方证明文件报给国家药监局备案。 国家药监局为防止“疯牛病”通过用药途径传播,曾先后于2000年、2001年发出通知,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张建平)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