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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有条件获释 继续被"监视居住"

2002年06月29日 12:52

  中新网北京6月29日消息:温哥华讯,加拿大移民局28日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嫌疑主犯赖昌星夫妇,两人要缴交八万加元保释金,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在此之前,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所设的难民法庭21日驳回了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并被关押在温哥华的一个移民中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此发表评论说,众所周知,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疑犯,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凿。赖根本不是甚么“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刘建超指出,加拿大主管机关依法作出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6月25日,加拿大皇家骑警队官员科拉萨科在赖昌星拘留听证会上指出,据警方的两名线人报告,赖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自1999年抵达加拿大后,就一直在企图获得假护照,以寻求加拿大方面的“难民庇护”。

  据报道,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赖昌星可以在15天内对移民局难民法庭的判决向加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赖昌星已经表示将上诉,如果联邦法庭同意受理他的上诉,那么此案还将持续数月或更长的时间。如果联邦法庭拒绝受理此案,那么赖昌星就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由于加拿大检方也将对赖昌星提出起诉,因此,赖昌星是否在加受审,还是被驱逐后引渡回中国受审,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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