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加拿大周一听证 有可能签发驱逐令将赖昌星驱逐 2002年06月23日 11:13 中新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远华案走私案主要嫌犯赖昌星申请加拿大难民资格周五被拒绝,并被立即逮捕,拘留在温哥华的一个移民中心。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麦迪逊表示,本周一将举行拘留听证会,如果认为他上诉的理由不充分,有可能立即签发驱逐令,将赖昌星驱逐回中国。 中国对加拿大的决定表示欢迎,指赖昌星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但赖昌星已表示将上诉,并有信心最终获得胜诉。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所设的难民法庭21日驳回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此发表评论。他说,众所周知,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疑犯,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凿。赖根本不是甚么“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刘认为,加拿大主管机关依法作出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负责审查赖昌星难民申请的法庭在294页的判决书中指出,赖昌星在中国犯下的是重大的走私及贿赂罪,如果发生在加拿大,也会面对同样的严重惩罚,因此法庭认定这是件单纯的经济犯罪行为,而非政治性的,不适于难民申请。判决书说,“赖氏夫妇的供词不可信,他们只是想逍遥法外,仅此而已。” 据报道,赖昌星周五早晨到庭时神情轻松,闻判后则显得相当失落。他称,对于难民资格申请失败,他心里十分不好受。他将为此一直上诉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在赖昌星离开法庭不久,加拿大移民部即派员将他拘留。移民部人员昨天中午还与警方人员一起到赖昌星的豪华住宅,搜集他涉嫌洗黑钱的证据。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1999年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根据中方要求把赖昌星软禁在其位于温哥华郊区的一所住宅内。 相关报道:详讯:中国指赖昌星申请"难民"被拒符合基本事实 相关报道:"远华案"主嫌赖昌星全家申请加拿大难民身份遭拒 相关报道:加拿大移民局律师指赖昌星涉犯罪不能申请难民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