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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赖昌星根本不是什么“难民”

2002年06月22日 15:51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电 今天,加拿大温哥华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此发表评论说,众所周知,赖昌星是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他根本不是什么“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我认为,加拿大主管机关依法作出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据悉,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裁决,拒绝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随后,加拿大移民局立即把赖昌星送入了监狱。加移民局现正等待把赖昌星引渡出境的命令,但何时引渡还要在二十四日举行的拘留听证会上确定。

  裁决书说,经过六个月审理,法庭认定,赖昌星“犯下了重大罪行,且犯罪动机与政治无关”,同时他本人与家属也未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所谓“政治迫害”,所以不具备获得加拿大难民身份的资格。赖昌星可在十五天内就这项裁决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一九九九年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二000年十一月,加拿大政府根据中方要求把赖昌星软禁在其位于温哥华郊区的一所住宅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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