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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批准日本打捞东海沉船 日方作出四项承诺 2002年06月18日 18:19 中新网北京6月18日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今天的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中方已批准日方打捞东海沉船,并将对打捞作业监管。 有记者问,据悉,中方已批准日方打捞东海沉船,请予证实。 刘建超说,6月初,日方向中方提出希打捞东海沉船。此后,双方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日方承认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本国专属经济区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依法履行了必要程序,并就中方关切的一系列问题作出了说明、解释和承诺。 鉴此,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决定批准日方打捞东海沉船。中方将根据国际法和国内相关法规,对日方的打捞作业予以监管。 刘建超透露,日方作出的其它承诺有:1、对中方执法船只在该海域的监管予以配合;2、在作业期间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打捞作业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3、向中方通报打捞作业的进展情况和调查结果;4、打捞作业结束后,日方所有船只立即全部撤离该海域,恢复该海域的正常状态。 刘建超表示,关于东海沉船事件发生以来,日方在该海域的活动影响中国渔业利益的补偿问题,日方承诺将认真研究并尽快有诚意地对待。 相关报道:日方通报东海沉船调查结果 中方监管整个过程 相关报道:外交部发言人就胡锦涛访美与东海沉船等答记者问 相关报道:中方将依法对日方的东海沉船调查活动予以监管 相关报道:日美将共同打捞东海沉船?日方明确表示并无此事 相关报道:日美将联合打捞“东海沉船”中国关切日方澄清 相关报道:日本在东海沉船上发现尸体 将同中国商谈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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