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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召女郎”黄色网站“站主”被判刑两年 2002年06月11日 19:52 中新网沈阳6月11日消息:“中国应召女郎”黄色网站“站主”杨林今天被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开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审理查明,杨林今年31岁,大学文化。自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间,他在互联网上设立一名为“中国应召女郎”的黄色网站,传播淫秽图片、小说、电影,并在互联网上招收会员,每名会员须将100元存入其指定的银行帐户,共招收会员200余人,牟利26000余元。 据新华网报道,2002年1月,沈阳警方根据举报线索立案侦查,将其刑事拘留,并将其经营的色情网站捣毁。杨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较早前的报道,杨林原系沈阳北方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厂员工。他自称建这个网站是出于“玩”的心理。法庭审理此案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在法庭陈述时,杨林表示了悔意。他说,自己由一个国家培养的大学生,由单位的业务骨士,变成一个罪犯,很后悔,很对不起家人。 相关报道:“中国应召女郎”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开庭 相关报道:中国应召女郎捣而不毁 读者吁屏蔽该色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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