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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传佳话 新加坡华人越洋万里缴纳税款 2002年06月11日 14:12 中新网厦门6月11日消息:6月5日,新加坡的陈官水老先生通过越洋电话,委托他在厦门的亲人替他向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8.56万元,这是陈老先生第二次不远万里自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时在厦门传为佳话。 陈官水先生主动缴纳的是他在家乡厦门市同安区投资分红的个人所得税。1994年,陈先生投资500多万元人民币,兴建了同安新圩镇35千伏变电站和同新供电所。根据陈先生与新圩镇政府的协议,在企业投产后4年内,陈先生不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把税后利润全部留作企业的发展基金。几年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也连续增长。2000年陈先生取得分红61万多元,他拿出其中的5.2万元在家乡捐建了一所小学,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8.3万多元。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2001年,该企业产值高达2125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33万元。刚拿到分红的陈先生又立即督促其厦门的亲属为他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手续。(余继军洪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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