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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仁见智:书名“作女”不合文法

2002年06月03日 14:29

  张抗抗新出版的长篇小说《作女》,书名使人坠入云里雾中,摸不着头脑。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会和我一样疑惑,弄不清“作女”的含义。据说,“作女”的“作”,要读平声。一翻字典,作为平声来读的“作”,可以表示从事某种活动,如作揖、作孽、作弄、自作自受等。但是,字典中也特别标明“注意”两字:“作”限用于上列合成词和成语。显然,书名《作女》,不合文法。

  我们见过“美女”、“才女”、“靓女”等词汇,多是形容词与名词的搭配。用动词修饰名词也可以,但作为动词的“作”,其语意语焉不详,用起来勉强。即便取口语“作(瞎折腾)”的含义,也用得生硬、不自然。口语中有“作死”一说,而“作女”不仅有歧视女性的成分在里面,还有胡编乱造词汇之嫌。

  文字法则,就像交通法规一样,是文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遵守的。而文字秩序的混乱,比交通秩序的混乱危害更大。搅乱一个民族的思维,从搅乱民族语言秩序开始。作家的一个基本的职业道德,就是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捍卫文字特有的尊严,而不是蔑视它,更不该破坏它。

  没有严谨语法规则的语言文字,不被世界所信赖和认可。为什么许多重要的国际事物的谈判过程和标准文本,都必须使用法文呢?——那是因为法语是世界上最讲究语法的语言文字。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汉语也正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际交往的场合,这更使我们认识到,民族语言不仅是一种语言,它还是我们的血缘所系、荣辱所依。

  严肃、规范地使用语言文字,是每一位提笔为文的人的操守。为了商业炒做的目的而在书名上标新立异,造成阅读理解上的混乱,是对祖国语言文字的一种犯罪。不能让赚钱的欲望,吞噬了我们最基本的文化意识和文字责任感。(北京日报 彭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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