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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获赔2万 刘璇母亲名誉侵权案尘埃落定 2002年05月29日 17:39 中新网长沙5月29日消息:刘璇母亲诉两家杂志名誉侵权纠纷一案今天在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正式宣判。经过半年调查,法院对原告刘璇母亲所提出赔偿一百万元的精神损失诉讼请求,没有给予全额支持。 据湖南经视报道,早在2000年8月,《东方女性》杂志社记者汤国基就刘璇在奥运会上获得金牌一事,采访了刘璇的母亲谢蔚平,并且两人照了一张合影。随后,照片在《现代女报》社和《女性天地》杂志社分别刊登,两家媒体错误的解释汤国基为刘璇的父亲。同年12月24号,刘璇的母亲谢蔚平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三方一起告上了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并提出被告赔偿一百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 今天开福区法院终于就这起民事纠纷案作出判决。法院分别判决《现代女报》社和《女性天地》杂志社向原告谢蔚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认为第一被告汤国基投稿时对照片作了正确说明,所以判决他无过错,不承担赔偿。 据悉,刘璇母亲今天谢蔚平没有出席开福区法院的审判。(曾荣 田伟) 相关报道:刘璇今日到成都 相关报道:伏明霞700万 刘璇500万 体坛明星广告收入揭秘 相关报道:既进大学门难留体操队 刘璇触电欲扮演打工妹 相关报道:张艺谋与刘璇互祝成功 相关报道:图:刘璇参加穗万名师生支持北京申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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