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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审结一起厅级干部雇凶杀人案 枪手获死刑

2002年05月25日 11:37

  中新网济南5月25日消息:1994年在家中被枪杀焚尸的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原总经理(正厅级)王家斌夫妇,8年沉冤终于得到昭雪。检察日报记者昨天从山东省高级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受王家斌的前任张程震指使杀害王氏夫妇的张昌文、王印兰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两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昌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印兰有期徒刑十年。该院同时依法核准对张昌文的死刑判决。

  1994年10月21日,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心原总经理王家斌及其妻冯书琴在家中被枪杀焚尸。现场勘查发现,此案系报复杀人,但由于现场被大火焚烧严重,又未发现其他重要线索,故久侦未破。去年“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山东省鱼台县公安局获悉居住该县的张昌文具有私藏枪支的行为,便将其抓获,并从张的家中搜出一把手枪。张昌文供述该枪是已故山东省水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程震赠送给他的“礼物”。鱼台县警方将案情向济南市警方通报。经审查,济南市警方认为张昌文的供述与早年王家斌夫妇被枪杀的现场情况极为相似,认为其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情重大,两地公安机关迅速协同作战,张昌文终于供述了当年受张程震指使,伙同其妻王印兰枪杀王家斌夫妇的真实经过。同年3月6日,王印兰被抓获。

  张程震,1926年9月出生,193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共鱼台县委书记、济宁地委副书记、聊城地委书记,1984年4月任山东省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山东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1993年12月离职休养,2000年9月21日因病死亡。经司法机关查实,张程震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职后,曾兼任该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心董事长、总经理,1988年5月卸任后由王家斌接任总经理一职。王上任后发现张程震及儿子有滥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等经济问题,便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张因此怀恨在心,产生雇凶报复杀人恶念,并一手策划了张昌文、王印兰枪杀王家斌夫妇大案。

  据悉,鉴于张程震雇凶杀人性质极其恶劣,日前山东省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孔繁平卢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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