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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地市场在依法、理性、健康发展

2002年05月25日 06:06

  中新社福州五月二十四日电(记者孙贤迅)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行“阳光土地”,建立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使福建土地市场进入依法、理性、健康发展阶段。

  福建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也是国土资源短缺型省份,人均耕地仅零点六亩,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使该省面临巨大压力。

  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经历了多年徘徊之后,一九九九年开始,福建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抓住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结合反腐败与廉政建设,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必须进行招标拍卖作为地方法规纳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全省从二000年五月三十日起停止所有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预审,规定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地。

  去年,该省政府又先后颁布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关于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福建省监察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通知》。

  经过努力,福建省在土地储备、土地有形市场、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场所交易,多种形式竞价出让的土地资产管理新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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