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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饭店可谢绝自带酒水 行业规定被指违法 2002年04月29日 11:16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消息: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提出“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 据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制订这部规范主要有4点理由:国际饭店业通行的国际惯例;企业有经营自主权;旅游饭店综合成本较大;饭店要对用餐客人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规范》是在广泛调研并参照国际饭店新规程的基础上制订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 消费者则认为,饭店里酒水价格长期偏高是消费者拒绝接受饭店提供的酒水的主要原因。顾客自带酒水等于断了经营者的一条生财之路。制订这条规范,其实是对一些饭店酒水高额利润的一种保护。 民法专家何山则说,饭店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其商业经营的自由,谈不上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这条规定,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如果不愿接受,可以不去这些饭店用餐。 中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行业规范如与此有冲突,应视为无效。 广东省消委会的江列华则表示,如在5月1日《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出台后接到相关的投诉,消委会的办事手法并不会改变,依然是依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处理。(宗和、辛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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