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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为水立法 迎战二0三0年“水淹之灾”

2002年04月25日 22:08

  中新网杭州四月二十五日消息(记者吴少泓)在有关专家警告宁波到二零三零年,将可能遭受“没顶之灾”后,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一个名为《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法规,将于本周通过浙江省人大的审查批准,并在今年七月一日开始执行。据了解,这是宁波市,也是浙江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城市用水。

  今年四月初,有关专家根据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宁波监测站的一份资料提出警告,由于宁波地下水的不合理开采,造成宁波市区地面持续下沉,到二零三零年,整个宁波市区将会被大潮所淹。一时间,宁波的水资源危机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虽然宁波是一个港口城市,但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全国和浙江省平均拥有量的百分之六十左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大量不合理的地下水开采造成宁波市区地面持续下沉。到去年年底,由于宁波市区下沉的面积已达一百七十五平方公里,宁波市区已经成为一个碟形洼地。

  为了阻止宁波市区地面的持续下沉和彻底改变这种状况,该条例对城市供水的水质、水压;损坏公共供水、引水设施;以及居民生活用水将推行阶梯式收费制度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该条例的出台必将有效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对整个浙江省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都有积极意义(完)



相关报道:专家警告:2030年整个浙江宁波市区可能受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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