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拐卖强迫幼女卖淫 岳阳两罪犯被判死刑 2002年04月22日 09:29 中新网北京4月22日消息:4月1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岳阳市“廖家坡”拐卖儿童、强迫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邓光平因犯拐卖儿童罪,刘利平因犯强迫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5年至8年有期徒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1年5月15日,湖南省华容县操军乡年仅12岁的段某离家出走至岳阳市。次日凌晨1时许,邓光平见段孤身一人遂起歹念,将其带至银兴旅社住下,从闲谈中得知段某的姓名、年龄、就读学校等基本情况后,将段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开旅社的刘利平、谭龙芳夫妇。此后,刘利平、谭龙芳采取白天跟踪、晚上锁铁门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段卖淫,致使段染上多种性病。 在法庭上,邓光平、刘利平等10人对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晓燕)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