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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媒体:应让民工子女在城里享受同等受教育权

2002年04月11日 14:42

  中新网北京4月11日消息:新华社今天就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难的问题发表短评指出,应当让民工子女在城里享受和城市孩子同样的受教育权利。

  这篇题为《不要给孩子们留下不平等的阴影》的文章指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但是,随打工的父母进城的农村孩子,过去在城里上学却是一件难事。这是一种不平等,是对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的一种剥夺。

  文章说,目前的情况是,民工的子女进城后,有的上了公办学校,更多的却只能在城市私立学校乃至民工自己办的学校上学。这些学校和公办学校相比,各方面的条件之差,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简陋的校舍,不合格的教师,不健全的教学制度,有的连学校都被判定是“非法”的,只能偷偷摸摸地教,偷偷摸摸地学。

  文章说,在这样的学校上学,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上,势必留下一种“社会不公”、“农村的孩子比城里的孩子低人一等”的阴影。长大之后,他们会问,“为什么如此对待农民呢?”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啊!

  文章认为,其实,撇开《宪法》、《教育法》的权利不说,就凭民工在农村缴纳了教育附加费、在城市交纳了工商税费来说,也应当让他们的子女在城里享受和城市孩子同样的受教育权利。

  文章最后呼吁,为今之计,应当坚持把这件好事办到底,办好。让公办学校尽力多收民工子女入学,从各方面扶持各种城市民办学校,缩小这些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差距,进而推进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让孩子们从小就对我们的教育制度有一个好的印象,让他们从小能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记者:陈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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