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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图) 2002年03月30日 07:38 蒋艳萍(资料图片) 中新社长沙三月二十九日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今天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经查明,自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九年,被告人蒋艳萍(副厅级)利用担任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之便,在承揽业务、发包工程、调动工作、安排职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十五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七万余元。蒋艳萍还于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六月期间,先后从本单位管理的十项工程中,贪污管理费七十二万余元。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蒋艳萍以受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追缴其所获赃款及违法所得,没收财产上缴国库。蒋艳萍不服,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对蒋艳萍的二审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相关报道:湖南2001年十大公诉案件揭晓 蒋艳萍案未上榜 相关报道:女贪官蒋艳萍被判死刑 反腐老人连声称好 相关报道:蒋艳萍案带出的“家族腐败”令人咋舌 相关报道:“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一审被判处死刑 相关报道: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受贿案将于近期宣判 相关报道:被蒋艳萍色相勾引的看守所原副所长入狱7年 相关报道:反腐老人:蒋艳萍案背后有不一般的保护伞 相关报道: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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