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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每年因气象灾害损失四十多亿元人民币

2002年03月24日 07:50

  中新社乌鲁木齐三月二十三日电(龙新勇)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的消息说,近年来新疆每年因气象灾害损失达四十多亿元人民币。

  该局副局长史玉光说,新疆是中国生态环境和气候环境最脆弱的地区之一,干旱、洪水、寒潮、大风、沙尘、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几乎年年发生。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新疆农牧业、工业、交通等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一九九六年以来新疆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高达六十亿元左右,其中,因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损失约为百分之七十五,达四十多亿元。

  据介绍,一九九六年以来,新疆出现的主要灾害天气有:一九九六年七月的夏季洪水和冬季新疆北部四次雪暴,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的大风沙尘天气和四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三日的霜冻,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至二十五日的寒潮天气和七至八月新疆南部的洪水,二000年初和年底塔城、阿勒泰、伊犁等地的雪灾,二00一年四月的寒潮和七月下旬低温降水等。

  这些灾害天气给新疆带来巨大损失,一九九六年七月洪水导致新疆三条铁路和乌鲁木齐市附近所有国道、省道全部中断,经济损失四十点九亿元;二000年冬新疆北部雪灾,受灾牲畜达四千多万头,死亡几十万头。

  为提高天气、气候预报监测能力,降低天气和气候极端事件灾害,新疆今年开始启动四大气象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率先在内地建成气象卫星数据接收系统并投入运营;此外,三至五年还将建成冰川积雪监测中心、干旱灾害监测中心、沙尘暴监测中心、自然灾害与生态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开放实验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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