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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设立奖金鼓励民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2001年12月15日 07:49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王彤)中国鼓励民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人可获得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的奖励。

  国家计委今天发布消息说,国家计委、财政部最近制定了《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据悉,该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均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凡是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有明确、具体的违法单位和个人,价格主管部门事先又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举报有功人员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奖励。奖给举报人的奖金,按举报案件的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有特殊贡献的还可适当增加,必要时对无罚没款的举报案件也可酌情奖励,但每个案件一般不超过二千元人民币。

  该办法同时还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用于奖励举报人的奖金,可列入部门预算,经商财政部门确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价格主管部门的罚没款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家计委负责人表示,《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发布实施,对加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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