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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留日中国青年冯锦华案审结 2001年12月10日 17:44 在靖国神社石兽上用红漆喷写抗议字样、反对日本首相参拜的中国青年冯锦华10日被日本法院以“损害器物罪”判刑十个月、缓期三年。冯锦华(右)与他的辩护律师对结果都比较满意,不准备上诉。图为冯锦华与律师交换意见。中新社记者 陶光雄 摄 在靖国神社石兽上用红漆喷写抗议字样、反对日本首相参拜的中国青年冯锦华10日被日本法院以“损害器物罪”判刑十个月、缓期三年。冯锦华结审后在法院前留影,以纪念这次难忘的经历。中新社记者 陶光雄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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