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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足协副主席刘盈福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1年11月23日 10:41

  中新网南宁11月23日消息:昨天下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中国足协副主席刘盈福诈骗、合同诈骗两罪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盈福伙同陈小强诈骗桂林方面资金9300万元人民币。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单位,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而公诉机关提交的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陈有与刘骗取9300万元的共同故意和共同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指控罪名不成立。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刘盈福伙同陈小强骗取肇庆康蓝木地板发展有限公司46余万元人民币。法院认定:刘、陈两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供销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悉,法院同时判处其手下陈小强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刘盈福表示将不上诉。这意味着,他将在桂林市的监狱服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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