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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宣传不清 网民上网费竟翻二十多倍 2001年08月18日 20:28 中新网杭州8月18日消息:杭州某网络公司在宣传推销其上网卡时,称每小时上网费只需1.2元,可实际每小时却让余杭区的消费者掏了27元。消费者在收到话费通知单后才发现这一问题,有的单月话费因此竟达到4位数。 余杭区一些持有该网络公司上网卡的用户日前纷纷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称该公司的上网费未按业务宣传上作出的承诺标准收取费用。 临平的徐某向此间媒体反映,他5月18日至6月19日的本地网话费要缴2200多元;闲林的徐某也反映,同期同项话费要缴1700多元。由于两人的话费严重超支,电话已被停机。 据报道,被投诉的这家省级网络公司租用杭州、萧山等电信分公司中继线后,就开始发售“每分钟只要0.02元”的上网卡,目前该公司还未开通到余杭的上网中继线,故这种卡在余杭使用时,仍按0.45元/分钟的区间话费收取,即每小时27元,而该公司的上网卡上对此并未标明,造成余杭消费者的误解。 根据电信公司与该网络公司的协议,该公司在发展业务时应向用户解释清楚相应的话费标准,但该公司销售部门并未认真执行。经浙江省消协干预,该公司已答应承担余杭消费者的额外话费。(陈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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