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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广东分署加强执法监督直接审理行政复议 2001年08月13日 07:17 中新社广州八月十二日电(张亚男)海关广东分署为加强对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等省内七个直属海关的执法监督,以海关总署的名义,独立于该七关之外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帮助当事人高效快捷地解决问题,受到境内外企业的赞许。 从今年七月一日起,企业或个人对上述七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直接向海关广东分署提请行政复议,由其直接审理。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人今日表示,当今社会,经济生活越来越发达,进出口活动日益增多,相应的政策规章频频出台,海关的执法形态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海关行政复议制度就是一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称,一旦出现对省内七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形,当事人可尽快向分署提请复议,以这种免费、快捷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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