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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精神疾病患者 上海拟制定精神卫生法规

2001年07月26日 06:19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谭宏伟)上海市立法人员今天在此间称,精神卫生法规已经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年内有望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中国目前尚无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因而这部拟定中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颇受关注。据了解,有关方面已初步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其核心就是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促进整个社会精神保健工作。这项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以及患者治愈后回归社会;精神卫生机构和精神卫生执业医师的责任和义务;心理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和社会的职责等。

  统计数字显示:在上海地区,现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十六万至二十万人,其中登记在册的有九万多人,而需要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的估计有五十万至七十五万。目前,存在着精神卫生机构的业务功能不能满足需要、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缺乏、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够、无业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无从解决等诸多现实问题。

  为此,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张明园曾两次牵头提出“关于精神卫生立法的议案”,呼吁尽快制定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世界上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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