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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法院首次就华人人头税问题作出裁决

2001年07月13日 10:26

  中新网多伦多7月12日消息:加拿大华人人头税集体索赔案,安省高等法院本周一以现今法律无法追溯逾五十年前的法律为理由,否决受理此案。但主审法官古明(J. Cumming)严词指责加拿大政府以往的移民法明显歧视华人,加国政府应考虑纠正以往的错误。

  这是加国史上,第一次加国法院针对人头税问题做出裁决,承认华人成为种族歧视法律受害者的事实。

  据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华人人头税集体索赔案,律师吴瑶瑶和艾柏兹(Mary Eberts)代表相关华人兴讼加国政府,要求政府承认历史错误,赔偿付出人头税的华人及后代。在加国移民史上,政府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仅针对华人征收人头税,当年八万一千多华人缴交的人头税共二千三百万元,如今总值达十亿元。但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则认为,现今法律无法追溯适用于以往的事件,人权宪章于一九八二年才制订,此案不值得审理。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于今年四月末举行两日公听会,至本周方作出不受理的裁决。

  虽然联邦政府在法律程序上阻止了人头税索赔案的进行,但法官古明在判词中严厉斥责加国以往对华人的歧视性移民法例,不仅不可被接受,而且代表加国历史上一段种族偏见、歧视的伤痕。古明建议政府应参照以往对二次大战日裔加人赔偿及道歉的作法,考虑对付出人头税及受排华法案影响的华人进行平反。

  华人代表律师艾柏兹认为,这是一个有非常重大意义的“败诉”,因为法官以非常严厉的语句批评了政府以往的歧视政策,而且认同政府现今应纠正过失,补偿交付人头税的华人。这是这次诉讼案所得到的积极结果。

  平权会副会长裴振森表示,平权会为平反人头税的运动不会停止,将继续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与付出人头税的华人会面,寻求解决方法。平权会也已致函加拿大总理克里靖,要求政府接受法官的建议,承认历史错误,补偿付出不公平人头税的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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