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电讯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
“广东国投”债权人总受偿率升至27% 2001年06月28日 16:55 中新网广州6月28日消息:据羊城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广东国投”子公司之一的广信企业发展公司(下称“广企公司”)破产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第四阶段清算报告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清算报告显示,到6月28日止,在广州中院的指导下,广企公司破产清算组共回收破产财产金额2.8亿元,扣除清算等费用3537万元,再减去第一次已分配金额0.27亿元,本次可供分配的现金为2.2亿元,另加评估价为66.7万元的土地一块。本次破产债权分配受偿率为24%,加上第一次分配的3%,各债权人的总受偿率为27%。 至此,历时近两年半的广企公司破产清算案落下帷幕。其间,广州中院破产合议庭加快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债权人的权益,破产财产回收金额由清算之初估计的1.25亿元提高到2.8亿元,债权受偿率由最初估计的10%提高到27%。 法律界人士评价,广州中院顺利审结的这起破产案,为今后各地各类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不少经验。(黄熹、冯妙坤) |
|||
|
主编信箱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