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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蒋艳萍色相勾引的看守所原副所长入狱7年 2001年06月20日 14:55 中新网长沙6月20日消息:昨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汉寿县看守所原副所长万江受贿案公开宣判一审结果,被告人万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湖南经视报道,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7日至11月3日,省人民检察院将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蒋艳萍羁押于汉寿县看守所。在此期间,蒋艳萍以色相勾引负责对其监管的汉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万江,使其违反监管法规和办案机关的监管要求,为蒋艳萍串供提供便利,并先后3次收受蒋艳萍母亲等人的贿赂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严重。但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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