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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罪已成为武汉青少年犯罪的“首恶”

2001年4月17日 13:43

  中新网武汉4月17日消息:“十六岁犯罪现象”令武汉法律人士忧虑,正在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也由过去的以盗窃犯罪转变为暴力犯罪。据统计,抢劫犯罪占武汉市青少年犯罪的5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武汉市青少年犯罪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约占2/3,而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近年来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在全国青少年犯罪总数中占到70%以上。

  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以盗窃犯罪居多,而近年来暴力犯罪上升很快,尤其是抢劫犯罪,目前已成为武汉市青少年犯罪中的“首恶”,占到50%以上。另一个令人惊心的趋势是青少年性犯罪上升迅猛,以每年15.1%的速度递增,其中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占到了52.6%。

  据长江日报报道,对“十五六岁”成为青少年犯罪中一个高发期的原因,全国优秀女法官、江岸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吴培彬分析称,许多孩子正是在这个年龄时面临中考,一些成绩较差无望上高中或重点高中的学生遂产生自卑和厌倦心理,于是到社会上去寻找刺激以逃避现实,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水平日渐提高,青少年发育比以前提前,十五六岁基本已发育成熟,具备犯罪的客观生理条件,但他们心理发育并未得到相应引导,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依然很弱,极易受家庭和社会上不良影响而犯罪。

  吴法官认为,“十五六岁现象”对现行教育体制提出挑战,除了改变应试教育模式,因青少年发育提前而进行相应心理辅导也应提到教育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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