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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图出示支票影本律师函文件 证明陈水扁诈骗马商二亿元 2000年3月9日 12:01 台北消息:台湾无党籍“立委”林瑞图22日提出支票影本、律师函文件及流程图表,召开记者会,指摘陈水扁以“ 台北市公益彩券经营权”名义,诈骗马来西亚成功集团执行董事陈国平2 亿元;并称,“涉案人”包括前市府机要秘书马永 成及陈水扁之妻吴淑珍。 据《中国时报》2月23日报导,林瑞图并指陈水扁在今年1月28日向台北市“刑事警察局”报案,将责任推诿给 其堂弟陈天福、陈进财,而自称毫不知情,“分明是断尾、弃保帅的作法” 。林瑞图说:“公益彩券案发生了这么久,为什 么现在才去告人?” 林瑞图以电影海报“台湾之耻”影射陈水扁为开场白,陈述陈水扁如何“自编、自导、自演”此一诈骗案。林瑞图说 ,陈水扁在向媒体“消毒”时宣称台北市政府从未打算发行彩券;但根据“台北市政府”的公文,公益彩券案曾在95年7月 11日的市政会议中审议通过。由此可证,陈水扁是公然说谎。 林瑞图指出,96年3月,马来西亚成功集团陈国平的台湾代表人杨水森,在台北市长办公室与马永成、陈水扁两人 洽谈合作经营北市彩券事宜。为了竞逐台湾彩券市场,成功集团在台湾成立乐利公司。96年4月间,马永成向杨水森表示, 陈水扁交代由其堂弟陈天福、陈进财处理彩券案。 林瑞图说:“杨水森不但到过“市长”室,还曾到过“市长”家和吴淑珍见面,我掌握了时间地点,也有人证。” 林瑞图说,“台北市政府”为准备发行公益彩券而进行“选商”,“所谓选商,就是你不拿钱来就没资格”。陈进财 即於96年8月向乐利公司表示福尔摩莎基金会借调600万元周转,陈国平开出三张200万的支票如数汇出,但陈进财及 吴建成等人不愿以支票兑现留下记录,乐利公司随即撤销付款改以现金支付,“以後的交易都以现金进行,但有三张支票记录 为证”。 林瑞图指称,从96年3月到98年12月间,陈水扁家族向乐利公司前後索取的活动费共计2亿元。市府开办公益 彩券的计划在陈水扁落选後确定无望,而去年5月间,同为民进党执政的高雄市彩券也由另一家公司得标。乐利公司的投资计 划泡汤,陈水扁於是承诺归还2亿元。然而,由陈氏兄弟开出来的支票却全数跳票,终於引爆此事。 相关专题:陈水扁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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