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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人大代表将受到严厉惩罚

2000年2月27日 20:06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 今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无权非法拘禁人大代表,如果非法拘禁人大代表将会受 到严厉惩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犯罪案件。

  一段时间以来,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件不断发生,有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近期,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 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犯罪案件,有力保护了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 责。

  《通知》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查办非法拘留、逮捕,或者其他严重限制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的犯罪案件,特别 是对那些长时间、多人次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案件,对那些非法拘禁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将一查到底 ,决不姑息;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表示,在查办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犯罪案件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案件,将先依法释放, 再行查处;凡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的投诉,检察机关都将认真受理,及时查办;检察机关将采取安全措施,依法保护被非法拘 禁的人大代表的人身安全;案件的查处进展情况将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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