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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规定:藏氯胺酮者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2000年12月14日 07:18

  中新网香港十二月十三日消息:鉴于近年滥用药物氯胺酮,俗称“K仔”的人数不断上升,香港特区政府规定,由十二月十五日起,凡非法进出口、制造、供应、储存及管有氯胺酮人士,最高可被判罚终身监禁及罚款五百万港元。

  据中通社报道,根据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显示,香港于九九年首次接获滥用氯胺酮的个案。今年上半年,呈报滥用氯胺酮的人数有四百五十三人,较去年下半年的二十一人上升达二十倍。今年初检获氯胺酮的数字亦显示,此药物已在香港迅速成为流行的派对药物。

  政府基于呈报滥用氯胺酮的人数有上升趋势,及考虑此药可被利用作“约会强奸”及其他严重罪行的可能性,故认为有必要加强管制氯胺酮。

  政府规定,由十二月十五日起,氯胺酮受到的管制如海洛英及可卡因一样,非法进出口、制造、供应、储存及管有氯胺酮均会受严厉惩处。贩运及非法制造氯胺酮最高可被判罚终身监禁及罚款五百万港元。

  按现时法例,若非法管有氯胺酮,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犯罪者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氯胺酮俗称“K仔”,属中枢神经系统镇抑剂,在海外曾常被利用作强奸及性侵犯的辅助药物。此药的药力迅速,具安眠、镇痛及令人产生幻觉的作用,在香港的一般医药用途是作人畜用的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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