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hinanews.com.cn | 北京时间: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
海口四名“法轮功”非法聚集策划者被公诉
中新社海口十一月二日电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昨天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脱逃罪,对海口“八·八 ” “法轮功”非法聚集事件主要组织策划者宋岳胜、江诗龙、陈元、梁玉琳等四人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是海南省首次对“法轮功”邪教骨干分子提起诉讼。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已正式立案受理。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为,被告人宋岳胜、江诗龙、陈元、梁玉琳等无视国家法律,自国家民政部明令取缔“法 轮功 ”组织和公安部就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发布“六不准”通告后,仍组织、策划并多次参与“法轮功”练习者的非法 串联、集会活动,直接导致今年八月八日海口万绿园发生一百八十三名“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非法聚集的严重后果,抗拒国家 取缔“ 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煽动“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不履行公民法定义务,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法 律的实施。 其中,被告人宋岳胜系海南“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组织、策划和指挥者,他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破坏国家法 律实施,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另 外,被告人宋岳胜在拘留审查期间,趁看守人员不备逃脱,其行为又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构成脱逃罪。另外三名被告 江诗龙、陈元、梁玉琳积极参与组织“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非法串联、集会等活动,均系海南“法轮功”邪教组织屡教不改的 积极参与者和骨干分子,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且情节严重。 据了解,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已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宋岳胜、江诗龙、陈元、梁玉琳本人。 宋岳胜等四人是今年九月二十八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海口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的。(完)(完) |
|||
Back to Top |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
政治透析 | 经济观察
| 科教文苑 | 社会时尚
| 体育博览 | 娱乐放送
| 军事天地 | 两岸三地 | 神州掠影 | 华人世界 | 国际了望 中新社专稿选介 | 中新社图文专稿 | 中新社新闻图片 | 中新社影视产品 | 中新社经济信息 |
|
中国新闻社版权所有,所刊稿件务经授权 |